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潇浦镇谢沐路东侧麒麟片区南部新城二工区13栋1、3层楼
本项目租赁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潇浦镇谢沐路东侧麒麟片区南部新城二工区13栋1、3层楼建设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350m2,总建筑面积为20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毛坯生产区、成品区、废料区、办公室等,厂区道路、电力、给排水、绿化依托园区现有,本项目建成后,年产200万套汽车零配件(汽车平衡杆)。
详情见受理公示的附件:《湖南江永沣鸿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汽车零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